王羲之书。榻本。五行,四十二字。草书。
“太常”指王彬次子王彪之,乃王羲之从兄弟,其为太常在永和十一年(三五五)七月。“司州”为王廙次子王胡之,亦王羲之从兄弟,其为司州在永和十二年十二月。
帖中说及王彪之的情况较为详细。“患胛”、“灸俞”,是陈述其身体的健康状况。“仆射事已行,以表让未知恕不?”是指王彪之於升平元年(三五七)十二月以太常转为尚书左仆射一事。王彪之第一次迁尚书仆射时,曾以疾病为由推辞不拜,遂徙为太常。次年复转尚书仆射。帖中所云“仆射事已行”即指这一次。
第一行“俞”字,当是“愈”字在当时的省写或别写,似为流行的俗写字。第三行“未复司州旨告”之“复”字,应为“得”字语句方通。以上两点姚鼐《法帖题跋》俱已指明。
另外,《淳化阁帖》卷七於第一行“胛”字的末笔、第二行“耳”字末笔皆作飞白状,《来禽馆帖》所刻则无。第一行“中”字,《淳化阁帖》作一笔,《来禽馆帖》作三笔。然《来禽馆帖》本字画较《淳化阁帖》爽劲瘦硬。
释文:太常故患胛,灸俞。體中可可耳。僕射事已行,以表讓未知恕不?未復司州旨告,懸竦。鄱陽歲使,應有書,而未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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